数理逻辑
- 命题逻辑
- 命题及其表示 (1-1)
- 联结词及其他联结词 (1-2,1-6)
- 命题公式与翻译 (1-3)
- 真值表与等价公式 (1-4)
- 重言式与蕴含式 (1-5)
- 对偶与范式 (1-7)
- 推理理论 (1-8)
- 谓词逻辑
- 谓词概念与表示 (2-1)
- 命题函数与量词 (2-2)
- 谓词公式与翻译 (2-3)
主要知识点
- 命题的概念、表示、类型(重言式、矛盾式、可满足式)、联结词的定义
- 命题变元、命题公式的概念及公式的正确翻译
- 真值表($2^n$行)、等价式、蕴含式的概念
- 常用的等价式、蕴含式
- 对偶式的概念
- 范式、小(大)项、主合(析)取范式
- 命题演算的推理方法:真值表法、直接证法(P规则、T规则)、间接证法(反证法、CP规则)要求简单
- 谓词、量词、个体域
- 原子谓词公式、谓词演算的合式公式的概念、谓词公式的翻译
命题逻辑
基础概念
只有具有确定真值的陈述句,才是命题。
原子命题与复合命题:
- 原子命题:不能分解为更简单的陈述语句。
- 复合命题:由联结词、标点符号和原子命题复合结构组成的命题。
悖论不是命题,如:我正在说谎。
命题标识符:使用大写字母或者带下标的大写字母和数字,如;
$$
\begin{align*}
&P:今天下雨 \newline
&P_i:今天下雨 \newline
&\left[ 1 \right]:今天下雨
\end{align*}
$$
如果命题标识符表示确定的命题,则称为命题常量(有确定的真值)
如果命题标识符只表示任意命题的为指标值,则称为命题变元(没有确定的真值)
因为命题变元没有确定的真值,所以:$命题变元 \neq 命题$
当命题变元表示原子命题的时候称为 原子变元
真值指派:用特定命题将 $P$ 取代,使其具有确定的真值,称为对 $P$ 进行指派。
以 $P \vee Q$ 为例,$P$ $Q$ 是命题变元,被称为命题公式的分量,当我们为 $P$ $Q$ 进行真值指派(用确定的命题替代)后,$P \vee Q$ 就成为了一个有确定真值的命题了。
在命题公式中将分量的所有真值指派情况汇列成表,就形成了真值表。这里以 $P \vee Q$为例:
$P$ | $Q$ | $P \vee Q$ |
---|---|---|
$T$ | $T$ | $T$ |
$T$ | $F$ | $T$ |
$F$ | $T$ | $T$ |
$F$ | $F$ | $F$ |
对于拥有 $n$ 个命题变元的命题公式,共有 $2^n$ 种真值指派情况。
合式公式??有必要吗
联结词
常用的联结词
名称 | 符号 |
---|---|
否定 | $\neg$ |
合取 | $\wedge$ |
析取 | $\vee$ |
条件 | $\rightarrow$ |
双条件 | $\leftrightarrow$ 或 $\leftrightarrows$ |
其他的联结词:
名称 | 符号 | 解释 |
---|---|---|
不可兼析取 | $\overline{\vee}$ | 表示语义中的“不可兼或”,对于命题 $P \overline{\vee} Q$ 当且仅当$P$和$Q$的真值为$T,F$或者$F,T$时结果为$T$。也就是两者只能同时有一种为真。 |
条件否定 | $\overset{c}{\rightarrow}$ | 其真值等于 $\rightarrow$运算真值的否定。$P \overset{c}{\rightarrow} Q \Leftrightarrow \neg(P \rightarrow Q)$ |
与非 | $\uparrow$ | 对于命题 $P \uparrow Q$,当且仅当 $P$ $Q$ 均为 $T$ 时其真值为 $F$,否则真值为 $T$。 |
或非 | $\downarrow$ | 对于命题 $P \downarrow Q$,当且仅当 $P$ $Q$ 均为 $F$ 时其真值为 $T$,否则真知为 $F$。换言之,对于 $P$ $Q$ 的真值,只要有至少一个为 $T$ 则 $P \downarrow Q$ 的真值为 $F$ |
关于“与非”和“或非”:
我们可以将“非”理解为真值中的“假”,“与”、“或”和逻辑与逻辑或进行关联。
因此“与非”也就是当命题变元 $P$ $Q$ 均为 $T$ 时才为 $F$;同理,“或非”就是 $P$ $Q$ 至少有一个为 $T$ 时为 $F$。
可以类比“合取(逻辑与)($\wedge$)”和“析取(逻辑或)($\vee$)”的规则,实际上与非和或非分别为他们真值的否定(可参考下面联结词的等价表)。
对应的真值表:
联结词的等价
最小的全功能联结词组为 $ \lbrace \neg , \vee \rbrace $ 或者 $ \lbrace \neg , \wedge \rbrace $,通常我们使用的为 $ \lbrace \neg , \vee , \wedge \rbrace $。,
其他联结词的出现是为了能够广泛而直接的表示命题之间的关系,这里我们将其他联结词的一种(或多种)等价公式列举出来以便理解。
名称 | 符号 | 等价公式 |
---|---|---|
条件 | $\rightarrow$ | $P\rightarrow Q \Leftrightarrow ( \neg P \vee Q ) $ |
双条件 | $\leftrightarrow$ 或 $\leftrightarrows$ | $P\leftrightarrow Q \Leftrightarrow (P \wedge Q ) \vee (\neg P \wedge \neg Q)$ |
不可兼析取 | $\overline{\vee}$ | $A \overline{\vee} B \Leftrightarrow (P \wedge \neg Q )\vee(\neg P \wedge Q)$ |
条件否定 | $\overset{c}{\rightarrow}$ | $P\overset{c}{\rightarrow} Q \Leftrightarrow \neg ( P \rightarrow Q) \Leftrightarrow (P \wedge \neg Q)$ |
与非 | $\uparrow$ | $P \uparrow Q \Leftrightarrow \neg (P \wedge Q)$ |
或非 | $\downarrow$ | $P \downarrow Q \Leftrightarrow \neg (P \vee Q)$ |
命题的翻译
命题的翻译就是将自然语言转换为命题。
一般来说就分为两步:
- 找到原子命题并用 $P$ $Q$ 表示。
- 用合适的联结词表示出来
在自然语言中常包含“或”,但是在不同的语境下分为“排斥或”与“可兼或”,两者的翻译是不同的。
排斥或:例如:晚上我在家看电视或去剧场看戏
- 晚上在家和晚上去剧场不可能同时发生,因此为排斥或,可以对应联结词中的不可兼或。
- 令$P=在家看电视$ $Q=去剧场看戏$,若该命题为真,则应当将其翻译为: $ \left( P \wedge \neg Q \right) \vee \left( \neg P \wedge Q \right) $或者 $P \overline{\vee} Q$
可兼或:例如:他是100米或400米赛跑冠军 - 他即可以获得 100 米冠军,也可以获得 400 米冠军,两者互不影响。
- 和上述情况相反,此处对应了普通的逻辑或 $\vee$
若在自然语言当中包含 “如果……那么”、“只有……才” 等词语,我们可以考虑使用 $\rightarrow$ 进行翻译。
在语义中“如果”表示的是前提条件,当前提条件为 $T$ 的时候之后的才有意义,才能整体判断这句话的真假;但当这个前提条件不满足时,整句话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,在条件命题里规定为 “善意的推定”,因而讲这种情况确定为 $T$。
例:如果雪是黑的,那么太阳从东边出来。
我们令:$$P = 雪是黑的,Q=太阳从东边出来$$
则这句话可以用 $P \rightarrow Q$ 来表示
对于 $\leftrightarrow$ 来说则对应语义中的 “当且仅当”。因为“当且仅当”将两个命题紧密的结合在一起,而 $\leftrightarrow$ 从真值表上可以看出两个命题同真同假时才为真,也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。
命题的类型及关系
命题公式的类型
有些命题公式无论进行何种真值指派,其结果恒为 $T$ 或 $F$,我们称这种命题公式为“重言式(永真式)”或者“矛盾式(永假式)”。
所有的非矛盾式均为可满足式,换言之,当存在至少一种真值指派使命题公式的结果为 $T$ 时,这个命题公式就是可满足式。
命题的关系
等价:
等价也称为“逻辑相等”,当命题公式 $A$ $B$ 中存在的原子变元相同,并且对于任意一组真值指派两者的真值永远相等,则 $A$ $B$ 是等价的,记作$A \Leftrightarrow B$。
根据等价,我们可以对命题公式中的子公式进行“等价置换”,通过这种形式我们可以推证一些复杂的命题公式(范式中也有所应用)。
蕴含:
蕴含的定义是建立在重言式的基础之上的:
当且仅当 $P\rightarrow Q$ 为重言式时,我们称 $P$ 蕴含 $Q$ ,记作 $ P \Rightarrow Q $。
蕴含具有四个基本的性质:
设 $A$ $B$ $C$ 为合式公式
- 若 $A \Rightarrow B$ 且 $A$ 为重言式,则 $B$ 必为重言式
- 若 $A \Rightarrow B$,$B \Rightarrow C$,则 $A \Rightarrow C$。蕴含关系是可以传递的。
- 若 $A \Rightarrow B$,且 $A \Rightarrow C$,那么 $A \Rightarrow (B \wedge C)$
- 若 $A \Rightarrow B$ 且 $C \Rightarrow B$,那么 $(A \vee C) \Rightarrow B$
因此在逻辑推理中我们常利用蕴含的这四条性质进行推证。
等价的充分必要条件:
设 $P$ $Q$ 为任意两个命题公式,$P \Leftrightarrow Q$ 的充分必要条件为:$P \Rightarrow Q$ 且 $ Q \Rightarrow P$。
以上也可作为两个命题公式等价的定义。
注意:
$\Rightarrow$ 不是联结词,同时 $P \Rightarrow Q$ 也不是命题。
与“双条件”“条件”
我们可以尝试建立这样一种联系:
等价 <–> 双条件 $\leftrightarrow$
蕴含 <–> 条件 $\rightarrow$
对于等价来说,假设命题公式 $A$ $B$ ,当命题公式 $A \leftrightarrow B$ 为重言式时 $A$ $B$ 是等价的(此时两个命题公式的结果均为 $T$ 或者 $F$)。
对于蕴含是类似的(定义既是如此)。
常用的等价、蕴含表
可参考左孝凌版《离散数学》P42-p43
命题定律
命题逻辑和普通运算一样具有一些运算性质,具体可以参考左孝凌版《离散数学》P15。这里置列举几个比较重要的定律:
命题定律 | 表达式 |
---|---|
德·摩根定律 | $\neg(P \wedge Q) \Leftrightarrow \neg P \vee \neg Q $ $ \neg(P \vee Q) \Leftrightarrow \neg P \wedge \neg Q $ 注意否定移入后合取与析取的变化 |
同一律 | $P \vee F \Leftrightarrow P $ $ P \wedge T \Leftrightarrow P $ |
零律 | $P \vee T \Leftrightarrow T $ $ P \wedge F \Leftrightarrow F$ |
否定律 | $ P \vee \neg P \Leftrightarrow T $ $ P \wedge \neg P \Leftrightarrow F $ |
后三个将在 “范式” 中有所应用。
对偶与范式
对偶
在命题规律中常可以看到合取和析取是成对出现的,这一类而式子称为对偶式。
常用的对偶词有两对:
- $ \wedge $ 和 $ \vee$
- $ \uparrow $ 和 $ \downarrow$
求一个命题公式的对偶式,应当将其中的对偶词互换,并将特殊的 $T$ 与 $F$ 互换。
对于命题公式 $A$,它的对偶式记作 $A^*$。
范式
范式是为了将命题公式规范化,共有两种不同的形式:合取范式 与 析取范式。
在范式中只包含 $\neg \wedge \vee$ 三种联结词,并且仅由命题变元及其否定构成。
求任何一个命题公式的范式,可以通过一下三个步骤:
- 将所有联结词化归为 $\wedge \vee \neg$
- 利用德·摩根定律将 $\neg$ 移动到每个命题变元之前
- 利用分配律、结合律等将其归约为合取范式或析取范式。
合取范式 | 析取范式 | |
---|---|---|
型式 | $A_1 \wedge A_2 \wedge \dots \wedge A_n , (n \geq 1 )$ | $A_1 \vee A_2 \vee \dots \vee A_n , (n \geq 1 ) $ |
小项/大项
$n$ 个命题变元的合取式称为布尔合取或者小项;$n$ 个命题变元的析取式称为布尔析取或者大项;
对于 $n$ 个命题变元,共有 $2^n$ 个大项或者小项。
以命题变元 $P,Q,R$ 为例,其所有的小项(布尔合取)为:
$$
\begin{align*}
&P \wedge Q \wedge R,&& P \wedge Q \wedge \neg R,&& P \wedge \neg Q \wedge R,&& P \wedge \neg Q \wedge \neg R \newline
&\neg P \wedge Q \wedge R,&& \neg P \wedge Q \wedge \neg R,&& \neg P \wedge \neg Q \wedge R,&& \neg P \wedge \neg Q \wedge \neg R
\end{align*}
$$
我们以命题变元 $P,Q,R$ 的真值指派为基础对小项进行编码,对某一命题变元的指派 $T$ 和 $F$ 分别记为 $1$ 和 $0$,然后按照固定的顺序排列可以得到:
$$
m_{111},m_{110},m_{101},m_{100}
$$
小项具有如下的性质:
- 当且仅当命题变元的真值指派和编码相同时小项的真值为 $T$,;
- 任意两个不同的小项的合取式为 $F$;
- 全体小项的析取为永真。
根据性质 1 我们可以通过编码写出对应的小项:
$$
\begin{align*}
&m_{111} = P \wedge Q \wedge R \newline
&m_{110} = P \wedge Q \wedge \neg R \newline
&m_{101} = P \wedge \neg Q \wedge R \newline
&m_{100} = P \wedge \neg Q \wedge \neg R
\end{align*}
$$
对于大项,整体上类似,但是在定义上有一些区别。
例如:
- 大项是命题变元的析取式,同样也可以进行编码;
- 当且仅当命题变元的真值指派与大项的编码相同时,其真值为 $F$;
- 任意两个不同的大项的析取式为 $T$;
- 全体大项的合取式为永假。
通过编码翻译出命题公式::
简单的方式就是记住:
小项(合取式、主析取范式)中,编码为 $0$ 对应的命题变元添加否定, 为 $1$ 则不添加。
大项(析取式、主合取范式)中,编码为 $1$ 对应的命题变元添加否定, 为 $0$ 则不添加。
主析取范式/主合取范式
主析取范式:
对于一个命题公式,如果存在一个等价公式,并且这个公式仅由原式的小项的析取构成,则该等价公式称为原命题公式的主析取范式。
想要求出一个公式的主析取范式有两种方式:
- 真值表法
- 等价演算法
真值表法:
根据定理(P34),在真值表中命题公式为 $T$ 时的真值指派所对应的小项的析取即为公式的主析取范式。
因为使命题公式为 $T$ 的真值指派不止一种,所以主析取范式的形式形如:
$$
m_0 \vee m_1 \vee \dots \vee m_n
$$
等价演算法:
使用等价演算法需要利用前述的命题定律
通常的步骤为:
- 化为析取范式(可参考“范式”中列出的步骤)
- 将所有联结词化归为 $\wedge \vee \neg$
- 利用德·摩根定律将 $\neg$ 移动到每个命题变元之前
- 利用分配律、结合律等将其归约为合取范式或析取范式。
- 除去析取范式中所有永假的析取项
- 根据命题定律$P \vee F \Leftrightarrow P$,因此去除并不影响真值。
- 将析取式中重复出现的合取项以及相同的变元合并
- 对合取项中没有出现的命题变元进行补充,即补充重言式 $P \vee \neg P$
- 在一个有三个命题变元的公式中,其小项应当包含着三种命题变元,因此需要进行补充
- 根据命题定律,$P \vee \neg P$ 为永真式,并且$ P \wedge T \Leftrightarrow P$,因此补充 $P \vee \neg P$ 并不会影响公式结果
- 除去相同的小项,按编号排序。
当命题变元的个数和顺序固定以后,命题公式的主析取范式就是唯一的,因此可以使用主析取范式判断两个公式是否等价。
主合取范式:
与主析取范式类似,但是有一些不同。
在真值表法中,需要找到公式为 $F$ 时的真值指派所对应的大项;
在等价演算中,第二步需要去除所有永真的合取项;第四步中需要补充矛盾式 $P \wedge \neg P$。
成真/成假指派(赋值)
在一些题目中可能会要求写出命题的成真指派、成假指派,其定义比较简单:
成真指派(赋值) | 成假指派(赋值) |
---|---|
主析取范式中出现的小项对应的指派 | 主合取范式中出现的大项对应的指派 |
推理理论
进行逻辑推理的方式有三种:
- 真值表法
- 直接证法
- P 规则 和 T 规则
- 间接证法
- 反证法
- CP 规则
真值表法就是通过列举所有真值指派进行分析,这里不在详述。
无论是哪种证法都需要正确的翻译命题。
直接证法
直接证法就是利用一组前提以及公认的推理规则,根据已知的等价或蕴含推演到有效的结论。
常用的规则有两种:
- $P$ 规则: 表示前提,可以是题目中存在的,也可以是前面推到中出现的
- $T$ 规则: 当一个或多个公式、重言蕴含着公式 $S$ ,则公式 $S$ 可以被引入到推理中(也就是可以通过等价、蕴含的形式将新的命题公式引入到推理中)
间接证法
首先引入一个概念: 相容
对于若干命题 $H_1 ,H_2, \dots, H_m$,如果存在一些真值指派使 $H_1 \wedge H_2\wedge \dots\wedge H_m$ 为 $T$,则称这些命题是相容的,否则为不相容(任何一组真值指派都为 $F$)。
设 $S$ 为前提,$C$ 为结论,我们要证明的是 :
$$
\begin{gather*}
S \Rightarrow C \newline
即证明\quad S \rightarrow C \quad为重言式 \newline
又\because \quad S \rightarrow C \Leftrightarrow \neg S \vee C \Leftrightarrow \neg( S \wedge \neg C) \newline
\therefore 证明 \quad \neg( S \wedge \neg C) \quad 为重言式或 \quad S \wedge \neg C \quad 为矛盾式即可
\end{gather*}
$$
结合上述“相容”的概念,我们只需要证明前提($S$)和结论的否定($\neg C$)不相容(矛盾式)即可证明命题 $ S\rightarrow C $为重言式。
在间接证法中存在一个 $CP$ 规则:
如果有 $(S \wedge R) \Rightarrow C$,即得证 $S \Rightarrow (R \rightarrow C)$。(由条件式的等价替换证明)。
由 $(S \wedge R) \Rightarrow C$ 证得 $S \Rightarrow (R \rightarrow C)$ 称为 $CP$ 规则,这种规则可以将结论中的 $R$ 作为附加条件进行证明。
谓词逻辑
基础概念
在一般的句子中分为主语和谓语两部分,主语通常为客体;而用以刻画客体的性质或关系的即为谓词。
例如:
“张三是大学生,李四是大学生”,其中的“是大学生”即为谓词。
“5小于7”,其中的“小于”即为谓词。
使用谓词表达命题需要包括客体和谓词字母两部分。通常使用大写字母表示谓词,用小写字母表示客体。
一个单独的谓词不是完整的命题,因此需要在谓词字母和后面添加客体,这个式子就被称为谓词填式。
以上面的示例为例:
令 $A$ 表示 “是大学生”,$a,b$ 分别表示张三和李四,则上述命题可表示为:$A(a),A(b)$;
令 $B$ 表示“小于”,$c,d$ 分别表示“5”和“7”,则上述命题可以表示为: $B(c,d)$
$A(a)$ 称为一元谓词,$B(c,d)$ 称为二元谓词,以此类推可以有 $n$ 元谓词(多元谓词)。
注意,代表客体的字母的顺序是有意义的,与事先约定有关。
类比命题逻辑中,命题公式并不等于命题,在谓词逻辑中也有类似的概念:
当 $a$ 为客体变元时,$A(a)$ 则被称为命题函数,只有当客体变元取特定的客体时,命题函数才为命题。
客体变元的范围:
客体变元的论述范围称为个体域,各种个体域综合在一起作为论述范围的域称为全总个体域(只有一个)。
特性谓词对全总个体域加以限制,用来确定命题函数的个体域。
量词:
全称量词 | 存在量词 | |
---|---|---|
符号 | $\forall$ | $\exists$ |
含义 | 通常表示每一个、任何一个 | 通常表示存在一些、至少有一个 |
与特性谓词 | 常作为蕴含的前件 | 常作为合取项 |
示例 ($M(x)$为特性谓词) |
$(\forall x)(M(x)\rightarrow H(x))$ | $(\exists x)(M(x)\vee H(x))$ |